第2章
重生后我亲手把白莲花妹妹嫁给了前未婚夫
穿素淡的衣裳,学她说软话,学她在人前哭泣。我把自己搓扁揉圆捏成她那个样子,结果人家根本从一开始要的就是她。
不是我的脸不对,是我的身份不对。
我是嫡女,我母亲是沈氏长女,我外祖父是三朝元老,我不死,她永远只是个庶出的女儿,永远进不了三皇子府的正门。
前世她花了三年时间,一步步毁了我的嗓子、毁了我的脸、毁了我的名声,最后毁了我全族。而今生——
铜镜里映出身后地上那个还在挣扎爬起来的女人,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:三年?
不,我等不了三年。
这一天接下来的事,跟前世一模一样。
父亲下朝回来,先来看了我。他站在门口没有进来,因为他身后跟着三皇子李承曜,而李承曜的目光越过所有人,落在正在我房里“照顾”我的三妹身上。
“沈大小姐好些了吗?本王听说你落水受了风寒,特来探望。”李承曜说这话的时候,眼角余光都没扫过我一眼,全在三妹那张楚楚可怜的脸上打转。
前世的我这时候正感动得热泪盈眶,觉得三皇子殿下真是体贴入微,居然亲自来探望。而今生,我隔着纱帐看他那张脸,忽然觉得可笑。
二十四岁,五官确实好看,眉目如画,身姿挺拔,端的是金枝玉叶的**仪态。可这副皮囊底下装的什么东西,我比谁都清楚。他的母妃出身不高,在宫里苦熬了二十年才爬到妃位,他需要我父亲的朝堂势力,需要我外祖父的军中人脉,需要沈氏的钱。
他需要的是我身后的一切,而不是我。
这本来没什么,皇家的婚姻从来都是交易。我认。可他不该既要又要,不该一边用着我家的资源一边嫌弃我这个人不够温婉,不该拿了我的嫁妆去养我妹妹,不该在事成之后杀我满门。
“殿下挂怀,臣女已经没有大碍了。”我隔着纱帐朝他微微欠身。
“那就好。”李承曜点了点头,然后果然如前世一般,目光又转向了三妹,“这位是?”
三妹正跪在我床边磨药——对,磨药,她在我房里磨药,我还得谢谢她。她听见李承曜问话,手微微一顿,然后抬起那双含泪的眼,声音轻柔得像羽毛划过水面:“回殿下,民女是沈府三小姐,姐姐落水后一直高烧不退,民女甚是担忧,便亲手为姐姐磨些安神的药。”
亲手磨的药。
我在纱帐后面弯起嘴角,看着李承曜看她的眼神一点点变亮,像狗看见了肉骨头。
前世的我是瞎了才看不出这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勾搭上了。一个是庶女不甘人下,一个是皇子野心勃勃,一拍即合,臭味相投,天生一对狗男女。
“三妹真是心地纯善。”李承曜说这话的时候,声音都柔了三分。
“殿下谬赞了。”三妹低下头,露出一截白腻的颈子,连耳根都恰到好处地红了。
我靠在床头,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场好戏重演。不得不说,这两人确实般配,连套路都这么默契——一个装温婉贤良,一个装情根深种,配合得天衣无缝。
前世的我这时候在干什么?哦对,我在感动,我觉得三妹是天底下最好的妹妹,三皇子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,我是天底下最幸运的女人。
真想把前世的自己拎起来摇一摇,问问她脑子里装的是不是浆糊。
“姐姐?”大概是感觉到我的目光太有存在感,三妹回过头来看我,脸上还带着那种让人想吐的关切,“姐姐身子还虚,要不要再喝碗药?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声音明明已经沙哑了,但她似乎相信了方才是自己不小心摔了碗烫了喉咙。真是好骗,不,不是好骗,是她根本不曾想过“被沈锦鸢发现”这个可能性。
在她的剧本里,沈锦鸢是那个一直高高在上不谙世事的嫡长女,善良到愚蠢,宽厚到懦弱,前世直到死的那一刻都在为她求情。
“不用了。”我说。
三妹顿了顿,大约是没想到我会拒绝。她熬的药里加了什么我不清楚具体的配方,但我知道前世的我在喝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嗓子彻底坏了,从此再也没发出过声音。后来我学会了手语,后来我习惯了沉默,后来我成了京城里
不是我的脸不对,是我的身份不对。
我是嫡女,我母亲是沈氏长女,我外祖父是三朝元老,我不死,她永远只是个庶出的女儿,永远进不了三皇子府的正门。
前世她花了三年时间,一步步毁了我的嗓子、毁了我的脸、毁了我的名声,最后毁了我全族。而今生——
铜镜里映出身后地上那个还在挣扎爬起来的女人,我问了自己一个问题:三年?
不,我等不了三年。
这一天接下来的事,跟前世一模一样。
父亲下朝回来,先来看了我。他站在门口没有进来,因为他身后跟着三皇子李承曜,而李承曜的目光越过所有人,落在正在我房里“照顾”我的三妹身上。
“沈大小姐好些了吗?本王听说你落水受了风寒,特来探望。”李承曜说这话的时候,眼角余光都没扫过我一眼,全在三妹那张楚楚可怜的脸上打转。
前世的我这时候正感动得热泪盈眶,觉得三皇子殿下真是体贴入微,居然亲自来探望。而今生,我隔着纱帐看他那张脸,忽然觉得可笑。
二十四岁,五官确实好看,眉目如画,身姿挺拔,端的是金枝玉叶的**仪态。可这副皮囊底下装的什么东西,我比谁都清楚。他的母妃出身不高,在宫里苦熬了二十年才爬到妃位,他需要我父亲的朝堂势力,需要我外祖父的军中人脉,需要沈氏的钱。
他需要的是我身后的一切,而不是我。
这本来没什么,皇家的婚姻从来都是交易。我认。可他不该既要又要,不该一边用着我家的资源一边嫌弃我这个人不够温婉,不该拿了我的嫁妆去养我妹妹,不该在事成之后杀我满门。
“殿下挂怀,臣女已经没有大碍了。”我隔着纱帐朝他微微欠身。
“那就好。”李承曜点了点头,然后果然如前世一般,目光又转向了三妹,“这位是?”
三妹正跪在我床边磨药——对,磨药,她在我房里磨药,我还得谢谢她。她听见李承曜问话,手微微一顿,然后抬起那双含泪的眼,声音轻柔得像羽毛划过水面:“回殿下,民女是沈府三小姐,姐姐落水后一直高烧不退,民女甚是担忧,便亲手为姐姐磨些安神的药。”
亲手磨的药。
我在纱帐后面弯起嘴角,看着李承曜看她的眼神一点点变亮,像狗看见了肉骨头。
前世的我是瞎了才看不出这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勾搭上了。一个是庶女不甘人下,一个是皇子野心勃勃,一拍即合,臭味相投,天生一对狗男女。
“三妹真是心地纯善。”李承曜说这话的时候,声音都柔了三分。
“殿下谬赞了。”三妹低下头,露出一截白腻的颈子,连耳根都恰到好处地红了。
我靠在床头,饶有兴致地看着这场好戏重演。不得不说,这两人确实般配,连套路都这么默契——一个装温婉贤良,一个装情根深种,配合得天衣无缝。
前世的我这时候在干什么?哦对,我在感动,我觉得三妹是天底下最好的妹妹,三皇子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,我是天底下最幸运的女人。
真想把前世的自己拎起来摇一摇,问问她脑子里装的是不是浆糊。
“姐姐?”大概是感觉到我的目光太有存在感,三妹回过头来看我,脸上还带着那种让人想吐的关切,“姐姐身子还虚,要不要再喝碗药?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声音明明已经沙哑了,但她似乎相信了方才是自己不小心摔了碗烫了喉咙。真是好骗,不,不是好骗,是她根本不曾想过“被沈锦鸢发现”这个可能性。
在她的剧本里,沈锦鸢是那个一直高高在上不谙世事的嫡长女,善良到愚蠢,宽厚到懦弱,前世直到死的那一刻都在为她求情。
“不用了。”我说。
三妹顿了顿,大约是没想到我会拒绝。她熬的药里加了什么我不清楚具体的配方,但我知道前世的我在喝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嗓子彻底坏了,从此再也没发出过声音。后来我学会了手语,后来我习惯了沉默,后来我成了京城里